发布时间:2021-10-28 15:5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静宁县人民政府批准,静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静宁县G2021-2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工作委托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G2021-25 |
静宁县新街路以南,南环中路以北,西环 路以东。 |
41435.33 平方米(合 62.15 亩) |
居住用地 |
70年 |
≤2.0 |
≤20% |
≥35% |
≤54m |
10000 |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未按期开竣工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规定期限内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7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资格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及出让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出让文件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6日17时。
2、文件获取:从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处免费获取。
3、文件提交:因受疫情影响,竞买人需提交盖有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纸质报名资料原件待拍卖会召开时交给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档案封存。
五、预展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公司至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
六、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七、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11月17日10时;
拍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厅。
1、竞买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静宁支行
银行账号:6200 1690 4010 5150 7915
2、竞买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提交时请竞买人在打款备注栏填写宗地编号。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账号、自然人必须与竞买人报名时提交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他人名义缴纳。
九、注意事项:
1、竞买人报名需提交与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静宁县县城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签订县城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城片区回迁安置房建设回购协议书,对该宗土地及建设回购的安置房不得进行抵押,不得有权属纠纷。
2、如因疫情影响拍卖会不能如期举行,拍卖时间将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拍 卖 人: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先生 17793178914
霍先生 13309312725
0931-8469878
静宁县自然资源局
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意向说明:
1、如对该拍卖公告有意向,请填写您的联系方式。
2、您知晓并同意,您填写的联系方式将披露给处置单位及相关服务提供方,用于和您联系做进一步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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