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拍卖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买人须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其他相关资料。拍卖师对拍卖标的的介绍以及我公司发布的拍卖文件、数据、照片等仅供参考,不视为对拍卖标的品质所作的担保。
三、本次拍卖会遵循保留底价、价高者得的规则。起拍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告知。拍卖师也可视拍卖具体情况调整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
四、竞买人应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竞买人可自主报价,但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竞买人的自主报价需得到拍卖师的认可方为有效。
五、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活动结束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法律文件。
六、竞买人不遵守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使本次拍卖活动不能正常进行造成损失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有关拍卖咨询,请在拍卖会前或拍卖会后进行,拍卖会现场拍卖师对拍卖标的现状不作任何解答。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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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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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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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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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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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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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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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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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东方红支行原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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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皋兰路街道畅家巷
351号第3单元1层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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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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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房权证(城关区)字
第170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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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国用(2009)
第C07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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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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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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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万新路分理处原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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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西路街道万新路
93号第1层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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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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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2019)兰州经济区
不动产权第0007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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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国用(2010)
第A06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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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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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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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七里河支行龚家湾
分理处原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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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河区龚家湾街道
建兰新村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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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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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房权证(七里河区)字第717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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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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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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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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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定西路支行原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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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团结新村定西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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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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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房权证(城关区)字
第165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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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国用(2009)
第C07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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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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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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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东岗东路分理处
原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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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拱星墩街道
东岗东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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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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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房权证(城关区)字
第165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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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国用(2009)
第C07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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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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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日起,联系我公司到现场自行踏勘。
三、拍卖时间: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10时。
四、拍卖地点:飞天资产在线拍卖平台(https://ftzichan.com/)。
五、竞买登记手续
有意竞买者请在飞天资产在线拍卖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并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数额竞买保证金,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账号如下:
名称: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0453430041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大教梁支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房屋面积以相关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我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
2、拍卖成交以后,买受人需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及过户,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七、联系人:18009318988(滕女士)
18919965829(李女士)
0931-8469878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邓家花园
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一、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付竞买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竞买人不具有法律资格参加竞买或被视为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参加竞买。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人及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
五、缴纳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
2、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请备注竞买人姓名,以便查对核实。
3、竞买人须提供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单,经核验符合条件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六、拍卖人按规定在拍卖会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文件中对标的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数据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除详细查阅拍卖文件外,还应到现场踏勘标的,以对标的品质、瑕疵等作出独立判断;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协助到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标的产权登记的相关程序及税、费承担。本次拍卖标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避免盲目竞买。
七、竞买人不到现场查看标的现状或不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限购政策及产权登记等相关程序的,致使对标的四至范围、性质、用途、面积、税费及产权登记等认识错误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拍卖文件对买受人的一切要求,承担关于标的已告知和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所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瑕疵所产生的纠纷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竞买人在竞得标的后,不应再反悔退还标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现场拍卖会程序
拍卖会开始前--拍卖师填写起拍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拍卖会正式开始--竞买人竞价--竞价达到或超出底价--拍卖成交--签署《成交确认书》。
网络拍卖的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由竞价时间”;第二阶段“延时竞价时间”。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出价,竞买人可按照网络页面中设置的竞价阶梯加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但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最小竞价阶梯。“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倒计时时长延长,直至无竞买人出价,倒计时时间结束,标的拍卖结束。
本次拍卖的“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可由拍卖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遇到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进行暂停或中止拍卖会。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不得因此类情形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即使买受人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也不能对抗拍卖已成交所产生的法律效力。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做拍卖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须于7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未于规定时间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买受人,我司将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竞买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将于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负责与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买受人在未结清全部应付成交款项和拍卖佣金前,无权要求委托人办理交接手续。
十三、竞买人须遵守拍卖秩序,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取消其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该标的收回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及其它费用,如果再行拍卖所得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竞买人提供虚假证件、隐瞒事实的;
2、竞买人应价并已经确认后,要求撤回的;
3、竞买人私下接触拍卖工作人员,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4、竞买人阻碍拍卖人正常的拍卖活动,或干涉其他竞买人的;
5、竞买人未至相关部门了解兰州市房屋限购政策,造成标的无法落户及其他后果的;
6、买受人未于拍卖成交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7、买受人未按时交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8、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
9、买受人与其他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五、其他
1、针对本次拍卖会所制作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标的现场踏勘声明》、《竞买协议》和《拍卖成交确认书》都是拍卖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未经拍卖人许可,竞买人不得对现场拍卖活动进行摄影、录像和录音;若确有必要,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3、本须知如有调整,以拍卖师现场告知为准。如有变更事项,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