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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

已流拍

结束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2:00

成交价:104.00

如果您需要线下缴纳保证金则请及时与卖家联系

起拍价:¥104.00 加价幅度:¥500.00 佣金:2.00 % 保证金:¥1000000.00

延长时长:60 秒 优先竞买人:是

所在地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

认证信息:【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同步拍:是

  • 出价记录
  • 竞拍规则
  • 拍卖公告
  • 竞买须知
状态 价格 竞买号牌 时间

竞买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一、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入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付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竞买人不具有法律资格参加竞买或被视为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参加竞买。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人及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交付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数额为每个标的100万元。

六、缴纳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不接受现金交款。

2、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以便查对核实。

3、竞买人须提供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单,经核验符合条件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七、拍卖人按规定在拍卖会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文件中对标的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数据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除详细查阅拍卖文件外,还应到现场踏勘标的,以对标的品质、瑕疵等作出独立判断;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协助到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标的产权登记的相关程序及税、费承担,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避免盲目竞买。

八、竞买人不到现场查看标的现状或不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产权过户等相关程序的,致使对标的四至范围、性质、用途、面积、过户手续及税费承担等认识错误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拍卖文件对买受人的一切要求,承担关于标的已告知和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所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承担标的移交等引起的法律后果,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瑕疵所产生的纠纷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在竞得标的后,不应再反悔退还标的,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根据委托人委托和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拍卖会可采取增价拍卖或密封递价拍卖方式,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标的的不同情况在拍卖会现场确定具体的拍卖方式、标的起拍价格和竞价阶梯,并可随时调整竞价阶梯及拍卖方式。

十一、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即使买受人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也不能对抗拍卖已成交所产生的法律效力。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转做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及租赁押金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不按时缴纳者将取消其买受人资格。保留价成交的,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首年成交租金的2%的拍卖佣金。未竞得竞买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拍卖人将于拍卖会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标的,买受人自行办理交割手续。买受人在未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和拍卖佣金前,无权要求委托人移交标的。

十四、竞买人须遵守拍卖现场秩序,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未经拍卖人许可,竞买人不得对拍卖活动进行摄影、录像和录音;若确有必要,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

兰州安宁城投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刘家堡安置小区二期在建商铺招租项目

公告起始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公告截止日期

2021年11月27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刘家堡街道康居小区西南约60米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1-4层

租赁面积

标的1:7#楼1楼1号:481㎡

标的2:7#楼1楼2号:782.49㎡

标的3:7#楼2楼:1563.49㎡

标的4:7#楼3楼 :1563.49㎡

标的5:7#楼4楼 :1563.49㎡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递增方式

承租第三年起每两年增长2%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承租押金

第一年租金总额的5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建工程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标的周边及亮点

该标的座落于莫高大道与建宁西路交叉口,临近地铁1号线科技馆站、深安大桥南站,20路,155路,156路,68路,103路,121路,BRT,k801路汇聚,区域交通极其便利。标的紧临甘肃省中心医院(省妇幼保健院西院),周边北京八中初中部、高中部(在建)、北京实验二小、省农科院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集中,客流量大、客源稳定,商业氛围浓厚。该标的物周边规模以上居住小区较多,幸福家园、中集青春里、刘家堡康居小区、万科璞悦澜岸等高端小区环绕,人口密度大,日常消费需求极大,购买力强劲。

此外,标的物所在区域内综合商业和基本生活服务业态稀缺,随着省中心医院全面开院和地铁2号线建设,标的增值空间巨大。

其他情况

商铺预期交付时间为2022年10月

 

 

 

租金底价(元/平方米)

 

标的1:7#楼1楼1号:104.74元/平方米

标的2:7#楼1楼2号:104.74元/平方米

标的3:7#楼2楼:51.91元/平方米

标的4:7#楼3楼 :41.71元/平方米

标的5:7#楼4楼 :36.15元/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

每个标的100万元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

名称

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

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

决策文件

兰州安宁城投市场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第29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甘肃文交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不得经营国家规定和出租方认定限制或禁止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经营医院及对居民生活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行业。

3.如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或租赁合同约定的出租面积与实际出租的面积不一致,以实际出租的面积为准,租金不予调整。

 

 

 

 

 

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转账

交易交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

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

交割

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收到成交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制定报名邮箱(jin.zhao@gscaee.com),交纳意向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甘肃文交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8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并登录飞天资产在线拍卖平台(https://ftzichan.com/)自行注册账号提交报名意向。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保证金支付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友谊支行

账 户:101702000217850

2.报名资料提交审核应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5.成交后,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租赁押金及服务佣金支付至甘肃文交中心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款项按时足额至指定账户,自成交之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出现上述情形,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出租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租金一次性支付。承租人不得拖延交租时间,拖延期间,每一天按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出租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8.承租方需向甘肃文交中心以首年成交租金的2%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收到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网络及工商、税务、市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未及时缴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出租标的租赁期间,负责标的资产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服务的物业公司由出租方指定。
    5.承租方应确保租赁标的安全,定期对租赁标的内各种线路及其他影响安全的设施进行检查、更新。
    6.出租标的范围内的构筑物、场地、通道、树木绿化等,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养,非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损坏、移除、改动等,否则,由承租方恢复原状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7.承租人在使用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安全责任的主体自签订合同时转移,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承租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以及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接受出租方监督。

9.承租人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人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出租人无关。

10.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或用作禁止经营的其他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1.装修改造要求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甘肃文交中心竞价活动相关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6日(9:00-18:0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9:00至2021年11月27日18:00

报名手续

(一)企业所需提供资格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二)自然人需提供资格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2.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万元/标的,截止时间2021-11-27日18: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甘肃文交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拍卖时间

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10时,线上线下同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赵经理  181 9314 9801

孙经理  177 9429 8929

李经理  182 9848 6286

孙经理  136 6934 2721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均可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邓家花园

其他

 

本次拍卖标的为兰州安宁城投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刘家堡安置小区二期7#楼在建商铺

标的所在地

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刘家堡街道康居小区西南约60米,大型医疗综合体对面。

【类    别】商业办公

【租赁期限】5年

【建筑面积及起拍参考单价】

【楼    层】共四层

【产权情况】政府棚改项目,无抵押,无贷款,产权明晰

二、标的介绍

该标的座落于莫高大道与建宁西路交叉口,临近地铁一号线科技馆站、深安大桥南站;纵享三横(安宁西路、建宁西路、北滨河路)、三纵(莫高大道、枣林路、万新路)、一环(北环路)立体交通路网;临近中海环宇城、奥体中心-万达城、费家营、金牛街商圈;拥揽兰州植物园、银滩湿地公园、安宁体育公园、寓言故事园、仁寿山公园五大生态公园,大型医疗综合体对面,设计用途为商业用房,现对该楼宇1-4层十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招商,整体优先。

标的周边商业氛围浓厚,商业汇聚。人口密集度大,规模以上居住小区较多,功能场所多点分布、设施完善,教育资源聚集。除此以外,隔街而望的大型医疗综合体的落成,将会带来大客流量和稳定客源,更为标的的商业价值提升增加筹码,标的区域交通极其便利,附近地铁一号线,20路,155路,156路,68路,103路,121路,BRT,k801路汇聚,不久地铁2号线也即将开通。整体区位优势明显,增值空间较大。

三、标的所处区域未来发展空间分析

标的所在城区为兰州市安宁区。区内森林覆盖率达43.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2平方米,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区”称号  ;黄河旅游风情线西段纵贯安宁区全境,区域内有天斧沙宫、仁寿山、银滩湿地公园、兰州植物园、安宁生态文化园、九洲台、文溯阁《四库全书》藏书馆、兰州国学馆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2021年度《甘肃蓝皮书》,获甘肃“最具产业发展竞争力”单项竞争力排名第一的县。

标的对面的大型医疗综合体是根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要求,结合兰州市医疗资源布局,选址兰州市安宁区。该院区的建立落成对扩大甘肃省区域影响力,推动健康甘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规划设置床位2300张,倾力打造西北首屈一指妇女儿童医疗综合体。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开业运营。

四、其他要求

本次拍卖标的必须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及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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